浙科发高〔2018〕46号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(委):
根据《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浙科发高〔2016〕88号),经各设区市科技部门认定,同意杭州新利科技有限公司等8775家企业作为2017年度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。
希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重大决策部署,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,加大服务力度,研究出台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的政策举措,大力实施科技企业“双倍增”行动计划,积极营造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的良好环境,进一步增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,为浙江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,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作出贡献。
附件:2017年度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名单
浙江省科学技术厅
2018年2月24日
序号 | 地区 | 企业名称 | 证书编号 |
2342 |
温州 |
温州美众医学检验所 |
20173303000611 |